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请参考我站总结的各省免考规定。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略有不同,强烈推荐考生朋友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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