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
四、六级证书、PETS-3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自学考试公共英语课程“英语
(一)”或“英语
(二)”成绩,但是只能替代一门外语课,不能又替代英语
(一)有替代英语
(二)。
【英语语等级证书能替代几门公共英语?】相关文章:
★ 参加多个专业同一课程实践环节考试的顶替问题
★ 普通高校生参加自考可申请免考吗?
★ 关于专业接考的免考问题
★ 天津出台在校生自考免考办法
★ 申请免考需要准备的材料(各地不同 仅供参考)
★ 宁波自考办就自学课程免考、顶替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答考生问
★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的第二外语?
★ 自学考试的合格成绩替代文凭考试有什么具体规定?
★ 各类高教毕业生参加自考可免考课程吗?
★ 如果到2000年年底未能毕业,新计划执行后以前考试合格的课程是否仍然有效?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