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院各专业对应试外语语种无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院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3、各专业的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体检要求办理。
5、投档顺序:按照总分高低,予以录取,对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还应对英语成绩排序。对艺术类考生专业、文考上线后按文考成绩排序。
6、尊重学生第一志愿,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不均衡时,院内将适当进行志愿调剂平衡。
7、同等成绩的考生,按加分、原始分、降分投档的顺序录取。
8、对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