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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专业介绍

山东体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介绍

一、专业历史沿革与成就

我院特殊教育(体育)专业是2004年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增设的新专业,并于2004年招收了首届学生。该专业自创办以来,受到学院领导和系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成立了特殊教育教研室专门负责特殊教育专业的建设。特殊教育专业经过近四年的发展建设,教学条件日益完善。

目前特殊教育专业共有四个年级的学生,学生规模为188人,是全国体育院校中规模最大的特殊教育专业。

我院特殊教育专业注重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利用所学知识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社会声誉良好。2004级的学生班集体在2005年和2007年两次获得山东省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007年10月我院特殊教育专业的两名学生代表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2007年11月济南举办的首届特奥会,我院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出色的完成了所有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和部分裁判工作,济南市政府特地为我院写了表扬信。

二、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

全国目前只有山东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和西安体育学院3所体育院校设立特殊教育专业。

山东体育学院是山东省高校中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层次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院校,也是唯一招收身体健全并有体育特长高中毕业生进行特殊教育专业学习的院校,专业创办时间最早。

经过四年的专业办学实践,我院特殊教育专业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开放式办学特色。充分利用社会特殊教育资源进行办学,通过带领学生经常到教学实习基地观摩学习,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扶残助残等公益活动,承担济南市举办的各种残疾人体育比赛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了学生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

通过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举行专题学术讲座,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掌握先进的特殊教育理念。另外我院还建立了特殊教育与康复实验室,注重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康复技能的培养。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具体描述

1、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残疾人体育教学、竞赛组织与管理、康复训练等相关知识与技能,能够在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社区、民政等部门胜任残疾人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组织与管理,以及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等方面的高级专门型人才。

2、培养规格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特殊教育心理学、运动人体科学、康复训练技术、运动专项技术等方面课程的综合知识,掌握残疾人进行体育教育、训练、康复指导的技能,具有教学和科研的基本能力。具体规格为:

(1)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富有为残疾人事业工作的奉献精神。

(2)在学习并掌握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康复医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

(3)具备从事残疾人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组织与管理、指导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的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残疾人体育事业、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残疾人体育竞赛的组织编排,具备从事残疾人体育组织与管理的社会工作能力。

(5)了解本专业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人才培养的社会背景、产业背景、行业背景及人才需求情况与专业发展前景分析

1、社会背景

在当今社会中,特殊教育作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与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窗口。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国际上赢得广泛赞誉。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行业背景

我国自1951年周恩来总理签署《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以来,特殊教育就已成为新中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以教育部门为主,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以及社会力量作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渠道,正在形成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

截至到2005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593所,为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创造了愈来愈好的条件,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小、旧、破、陋等问题,不能适应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需要。中国尚有近500个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还没有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400多个县市分布在中西部地区。

教育部与发改委准备在“十一五”期间启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造)工程,由国家投资,补助地方新建和改造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能够普遍建有一所基本符合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从根本上改变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足、条件较差的情况。

全国特殊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制定的特殊教育发展目标为:

大力普及、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努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扩大高等特殊教育的规模,初步建立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依托当地各种教育资源,积极发展残疾人成人教育,基本形成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沟通、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协调发展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

到201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具备专科学历;新增教师基本具备本科学历;高中阶段教师中,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一定的比例。

山东省是一个拥有9300万人口的大省,残疾人数量约为569.5万人(2006年统计),“十五”期间,我省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了“三免一补”政策,对大中专学校的残疾学生实施了补助和奖励。全省建成特殊教育学校152所,在校学生3.6万人,盲、聋、弱智儿童入学率达到84.15%。

随着我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保健康复等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势在必行。《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中明确提出: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有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性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不断发展。

3、人才需求情况与专业发展前景分析

2008年3月28日,我国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

(1)发展残疾人教育。

鼓励从事特殊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特殊教育专业。

支持师范院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

(2)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增强体质、康复身心。

开展残疾人体育科研和体育教育。实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开展残奥、特奥、聋奥运动,举办和参加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

办好2008年北京残奥会和2010年广州亚洲残运会。

(3)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支持开展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对发展残疾人教育、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的明确规定,必将促进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残疾人体育事业、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快速发展。因此社会将急需从事特殊教育、残疾人体育、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专门人才。

我院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具备残疾人体育教学、竞赛组织与管理、康复训练等相关知识与技能,能够在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社区、民政等部门胜任残疾人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组织与管理,以及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等方面的高级技能型人才,符合社会需要,因此就业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