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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校国际代码:13868)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大专)。学校位于南昌市区美丽的抚河之滨,北望江南名楼滕王阁,西靠洪城大市场,校园环境优美,地处市区,交通便利,是学生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理论与实践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的教育理念,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开设了一批特色专业。学校现有在校生近5000人,拥有电大29年本、专科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建有全新的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学生宿舍和标准运动场,其中校内的计算机实训基地是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共同投资建设的全国重点计算机实训基地之一。

一、学制

全日制学习,学制三年。

二、助学政策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

为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突出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同时还可享受学院颁发的奖学金。

(二)减免学杂费

学习成绩优秀表现特别突出,而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部分学费。

(三)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劳务报酬。

(四)助学贷款

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政策积极为贫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三、录取规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的落实,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学校录取工作本着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均按志愿优先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高考录取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给予调剂录取。

除艺术类专业要求专业合格外,其他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也无加试要求,其身体健康条件以教育部公布的体检标准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与注册有关规定,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及录取各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历及证书

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和思想品德合格者,学校即准予毕业并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并在网上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

五、学费标准

按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文化教育类、法律类、财经类、旅游类等科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

土建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工科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传媒艺术类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六、招生咨询与联系

学校地址:南昌市安石路69号 邮编:330025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6587211,2978996

传真:0791—6587211

网址:www.jxgcxy.com

电子邮箱:gcxy_zjb@163.com或jxgcxy@jxrtv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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