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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办学历史悠久

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福安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宁德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改为现名,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省内办学历史最长的高等专科学校。现设十二个专业系和成人教育部,有13个师范类大专专业和26个高职类大专专业。学校多次受到中央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表彰和奖励;连续五届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教授13人,副教授等高级职称70多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省重点科研项目等共80多项。获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奖、福建科技进步奖、福建青年科技奖、福建社科奖、曾宪梓教育基金教师奖等30多项。是全省唯一有中央直接联系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唯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发明专利的高等专科学校。

3、环境优美设施完备

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260亩,建筑面积10.9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86.30万元,图书馆藏书38.37万册。教学、生活及配套设施齐全,教育消费低廉。校本部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另有蕉城区灵溪校区(原闽东职业大学)和建设中的东侨校区。

4、“双文凭”和“双证书”

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各类专升本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获得“双文凭”和“双证书”。师范类学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占98%,各类职业资格认证通过率占85%。

5、毕业生就业率居同类学校前列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毕业生就业率居同类学校前列,当年就业率2005届95.6 %,2006届91.7%,2007届92.5%,。

6、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与抽查

2004年12月我校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专家组认为宁德师专办学方向正确卓有成效。2005年11月接受教育部抽查获得好评。

7、加紧筹建宁德学院

目前正在积极筹建宁德学院。宁德学院规划面积1028亩,总投资60000万元,将办成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和基础教育师资为目标的地方性、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

2008年计划招生1900人,学制三年,招收应、往届高中及中专毕业生。面向福建、浙江、湖北、河南、山东、江西、安徽、湖南等八省招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要求,以省定政策为准。录取我校的考生入学后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008年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计划总数

分省招生计划

学费 元/年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浙江

安徽

合计

1711

1551

20

15

26

36

15

30

18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55

55

 

 

 

 

 

 

 

3600

语文教育

文史

90

90

 

 

 

 

 

 

 

3600

英语教育

文史

80

80

 

 

 

 

 

 

 

3600

初等教育

文史

50

50

 

 

 

 

 

 

 

3600

初等教育(英语方向)

文史

50

50

 

 

 

 

 

 

 

3600

学前教育

文史

50

50

 

 

 

 

 

 

 

3600

数学教育

理工

60

60

 

 

 

 

 

 

 

3600

物理教育

理工

55

55

 

 

 

 

 

 

 

3600

化学教育

理工

55

55

 

 

 

 

 

 

 

3600

生物教育

理工

55

55

 

 

 

 

 

 

 

3600

计算机教育

理工

55

55

 

 

 

 

 

 

 

3600

体育教育

体育(文)

35

35

 

 

 

 

 

 

 

3600

体育教育

体育(理)

55

55

 

 

 

 

 

 

 

3600

美术教育

艺术(文)

20

20

 

 

 

 

 

 

 

5500

美术教育

艺术(理)

10

10

 

 

 

 

 

 

 

5500

装潢艺术设计

艺术(文)

15

15

 

 

 

 

 

 

 

5500

装潢艺术设计

艺术(理)

15

15

 

 

 

 

 

 

 

5500

新闻采编与制作

文史

60

43

3

3

4

 

 

4

3

4800

应用英语

文史

50

39

 

3

 

4

 

4

 

4800

应用英语(国际商务方向)

文史

50

39

3

 

4

 

4

 

 

4800

工商企业管理

文史

50

31

4

3

 

4

 

4

4

4800

公共事务管理

文史

30

22

 

 

4

 

 

4

 

4800

法律事务

文史

30

20

 

 

3

4

3

 

 

4800

文秘

文史

40

40

 

 

 

 

 

 

 

4800

旅游管理

文史

30

22

 

 

4

4

 

 

 

4800

酒店管理

文史

30

22

 

 

 

4

 

4

 

4800

工商企业管理

理工

10

10

 

 

 

 

 

 

 

4800

旅游管理

理工

10

10

 

 

 

 

 

 

 

4800

酒店管理

理工

10

10

 

 

 

 

 

 

 

4800

公共事务管理

理工

10

10

 

 

 

 

 

 

 

4800

法律事务

理工

10

10

 

 

 

 

 

 

 

4800

会计电算化

理工

90

75

3

 

3

3

 

6

 

5000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理工

40

30

 

 

 

3

4

 

3

5000

电机与电器

理工

40

40

 

 

 

 

 

 

 

500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理工

40

33

 

 

 

3

 

 

4

5000

生物技术及应用

理工

40

33

 

 

 

3

 

 

4

5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技术方向)

理工

20

12

4

 

4

 

 

 

 

5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多媒体与图像处理)

理工

20

16

 

 

 

 

 

4

 

5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程序设计方向)

理工

40

36

 

 

 

4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40

40

 

 

 

 

 

 

 

5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理工

36

30

3

3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理工

40

33

 

3

 

 

4

 

 

5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单招)

计算机类

40

40

 

 

 

 

 

 

 

5000

三、录取规则

1、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省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2。

3、第一轮投档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考生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美术、体育类按专业成绩)依次投档。第二轮以后调剂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等待投档的线上考生中,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情况,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投档。

4、如线上生源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放愿意服从分配的考生档案;或按规定在最低控制线下20分以内投放有我校志愿(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的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先学校志愿后专业志愿,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与参考志愿的级差为20分。

6、考生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的,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有关政策执行。

7、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前一批次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下一批次使用;某一专业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生源较多的专业使用。由学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高招办批准。

8、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提出意见,报省高招办批准后执行。

四、录取形式

通过教育网远程录取。

五、收费标准

我校高职类专业学费低于省定标准,师范类专业学费按省定标准收取。

六、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七、优惠政策

学校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学校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奖、贷、助、补、减”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还可以通过减免学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争取社会团体资助等多种途径满足学习、生活需要。

八、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及省招委会有关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招生监察电话:中共宁德师专纪委0593-2955135

九、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dsz.net

招生办网址:http://www.gotondu.cn

招生热线:0593-29551252812328

通讯地址:352100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98-1号